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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07 月 30 日 發表於 倡議(遊行、抗議、陳情) 分享文章:


             羅書韻/公民記者  趙文彬/編輯 


         


「1毫高斯才安全!不要833!專家不要騙人家!」日前台科大教授,同時也是環保署專家會議代表的蕭弘清發表【8300無害說】,認為8300毫高斯的電磁波對人體並無影響。此說法令環保人士大為憤怒,7月27日群起至環保署抗議,要求環保署對此說提出解釋,並要蕭弘清負責。              



台南環境保護聯盟會長陳椒華老師表示,各國均有提出住宅電磁波與高壓電塔安全距離的規範。美國電磁輻射的一份報告指出,住宅電磁波只能1毫高斯,德國健康住宅安全規範也提出,住宅不要超過1毫高斯。因此,環保團體要求專家證明8300毫高斯對人體無害的說法是否屬實。他們同時送上面額833萬的【大支票】,要求環保署蓋一座8300毫高斯的電磁波輻射試驗屋,並要求這些認為高量電磁波無礙人體健康的專家學者住滿一個月,證明給人民看8300毫高斯真的對人體沒有影響。


反環河變電所自救會副會長粘麗玉表示,台電預備再台北市大同區玉泉里架設一座十六萬一千伏特的環河變電所。在變電所預定地周圍有忠孝國中、中興醫院及西寧國宅,均是國家民族的幼苗或是弱勢族群。日前在立法院曾經初審通過,變電所及高壓電塔均不得設置在學校、醫院或是住宅旁邊。如環保署果真參考所謂8300毫高斯無害人體的說法,無異是將當地居民的生命安全棄置不顧。而專家透過媒體發表這樣的說法,將會誤導民眾,使民眾誤認為8300毫高斯是安全的。


目前環保署現行環境電磁波的建議值是833毫高斯,此數據是參考WHO的建議值,但WHO是將833毫高斯定義為瞬間最大值,而非環保署所謂的日常環境建議值。日前環保署有考慮將標準下修至83.3毫高斯,卻傳出有學者認為就算將標準訂為8300毫高斯也沒問題的說法。目前雖無明確證據證實高量電磁波將對人體帶來哪些影響,但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明訂為2B類級「可能致癌物」(註)。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回應環保團體時表示,環保署的建議值是參照各國的標準來訂定,目前並無更動,但在許多較敏感地區如學校跟醫院等,環保署有設立一個環境預警值。而此環境預警值的草案目前還在修訂當中,相關的專家會議也僅召開了兩次,將會繼續參考各界意見以及各先進國家的標準,尋求共識來修正草案內容。至於專家的說法,謝燕儒認為專家有其立論的基礎,但還需要再更深入了解。


註: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依據人類流行病學與動物試驗所得到的資料,將化學品的致癌性由強到弱分為五類:Group 1:確定人類致癌物質


Group 2A:疑似人類致癌物質


Group 2B:可能為人類致癌物質


Group 3:無法判斷為人類致癌物質


Group 4:非疑似人類致癌物質


相關新聞連結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BREAKINGNEWS9/5042195.shtml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SearchDate=&pNewsID=200907270108&pType0=EDU&pType1=DD&pTypeSel=0
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5+112009072700824,00.html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3850
PChome新聞 


http://news.pchome.com.tw/science/cna_business/20090727/print-12486728948972522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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